把星星与剑光珍藏

ID.秋禾
#只要我写的够快尴尬和改文就跟不上我#
最近在写原创,还有想的同人会堆积的

【卡粉】再相遇

 @追着云的身影和一路的鲜花 的点梗







  “比起重逢,我更愿意称呼它为‘再相遇’。”

  

  八点,太阳早已升起,而阿卡斯刚刚起床。不过,暑假,八点,阿卡斯,起床,不得不说,这真他妈是个奇迹。

  阿卡斯起床后,做了几件正常的现代人都会做的事——打个夸张的哈欠、揉眼睛,另一只手在几次尝试后终于够到了枕边的手机。这是今天的第二个奇迹。要知道,人在刚醒的时候,几乎是全瞎的。

  手机屏还亮着。第三个奇迹。一个早晨就出现这么多奇迹,仿佛在暗示今天是个能让人心想事成的吉日。阿卡斯踩住拖鞋,拖着疲惫的步伐去洗手间刷牙洗脸,一捧冷水往脸上浇过,终于是清醒了些。

  洗漱台上,手机的备忘录如实反映了他一整天的安排。他怔怔地盯着看了好几秒,好像那不是他亲手码出的一样。第一件事就是见她。时间在九点半,比他往常起床的时间还要早上一个半小时。阿卡斯现在觉得,昨晚上那个通电话的人一定是被某种鬼魂给附体了。

  而且绝对是只恶鬼。阿卡斯悻悻地想,我他妈的怎么就一拍脑门把这事给答应下来了,至少……再等等,等到他们都长大了就好了……

  说不后悔是不可能的,只能说昨晚事发突然,他大脑死机,处理失当,并决心以此为借口,逃避心中满溢的期待。他是那么的坚持,但就差一点,前功尽弃。人可以骗其他人,但一定骗不了自己,特别是你对某个道理深信不疑的时候。阿卡斯刮掉了往日里并不在意的胡子,让自己多少看着整洁些,在他一遍又一遍打理镜中人时,不得不无奈承认自己咒骂的原因只是还没想好要怎么面对她,就和伽罗至今为止都在刻意避免一切与她有关的消息一样。

  但是阿卡斯毕竟不是伽罗,所以在处理有关她的事情上,还是有那么点不一样的地方。比如伽罗出国了见不到她,电话来的那刻起阿卡斯就知道自己无法拒绝她,以及阿卡斯这个人真的,非常,非常,非常地,喜欢她。

  所以,阿卡斯用了比平常多十倍的时间打扮自己,衣服也换了一套又一套,好像去见的不是童年玩伴,而是结婚对象。他出门,九点。她贴心地把见面地点定在大学附近的一所咖啡店,从宿舍走到那里不用十分钟,但他还是担心自己会迟到。事实上,可能就是出于这个原因,他最后是胡乱套了件T恤衫就跑出门,甚至还因为慌乱弄垮了发型,让这个早晨变得和以往每一个早晨一模一样,丝毫看不出他曾早起了至少两个小时,也看不出他为之精心准备过一段不短的时间。没办法,他毕竟不是伽罗,不是个天塌下来都能坦然自若的人,何况她对阿卡斯而言,不止是天。

  阿卡斯扫了辆单车就要赶路,闻到从某家小餐馆里传出的香味时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餐。他懊恼地一拍头,停下车。

  “老板,来三个馒头打包!”他想了想,还是选了种能边走边吃的,这样他可以在就路上解决温饱问题。他不希望到时候提个炒粉的打包带,被她评论阿卡斯“是个不在意自身形象的人”。

  因为他其实是在意的。特别是在她面前。没有人在自己愿意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丢脸,哪怕比起他以前干的那些事来,提个早餐见人根本算不上什么。

  他单手骑车,这是个高难度动作,需要很大的勇气,毕竟没人知道自行车是怎么保持平衡的,而失去一只手又会不会带来什么巨大的影响。但他还是这样做了,因为他需要腾出手来啃馒头。他恨自己没有个三头六臂,那样除了啃馒头,还能一路和她聊天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一直到一个红灯前才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看看有没有她的新消息。

  她果然发了条短信,说她已经到了,就坐在咖啡店一个靠窗的位置,还附了张照片。照片里没有她,阿卡斯只看见店门口一树阴影里有辆粉色的单车,卡通猫的漆身,一看就是她的。从小一起长大,他知道她从六岁起就喜欢卡通猫,却没想到她一直喜欢到了现在。

  十三年了。

  有个说法是,如果有一件小事,能坚持做满二十一天,那么做这件小事就会成为习惯。喜欢也一样。如果有个喜好能维持了十三年,那绝对可以称之为习惯了。所以,喜欢她是他的习惯,因为在这件事情上,他坚持了不止十三年。

  对阿卡斯而言,今天是个良辰吉日。原因很多。比如他早起了一回,并且成功地在瞎子的状态下找到手机;他打理胡子,隔了十年与她约会,路过早点店选择吃馒头而没有丢脸;单手骑车没有摔跤,来到约定的地点,她正坐在店里,一个靠窗的座位,门前有树荫和破碎却也因此而更显斑斓的阳光。

  透过玻璃,他看见她的微笑,溢出少女应有的温柔美丽,还有,成熟。

  他深吸一口气,锁上车庄重地向她走去,并有意在控制表情,尽量使自己看上去很淡然。并不成功,他的紧张肉眼可见,就差直接用黑色记号笔大写加粗写脸上了。

  阿卡斯并没有随着年龄增长,“自然而然”地学会表情管理。即使早已成年,他还是更喜欢把自己所有的情绪都摆在脸上,喜怒哀乐,好的坏的,全摆脸上,给在意他的人看,就像个学不会长大的男孩。有人说这是好事,也有人说这是坏事,阿卡斯本人曾是坚定的“好事党”,但就从这场约会来看,恐怕“坏事党”们才是正确的一方。

  但幸运的是,男孩迟早会长大成男人,成为某个人的超级英雄,勇敢而正直,温柔又强大,就像他们无数次所梦见过的那样。这是条有关成长的定理,它适用于所有“伽罗”和“伽罗”们以外的男孩,甚至,还慷慨地包括了“阿卡斯”们。

  他走进店,在风铃声中喊出她的姓名。尽管带点迟疑,但他毕竟是喊出来了。

  而只要能正视名字,就有机会进而去正视一切。

  她惊喜地回头,招呼他坐下。那一瞬间,他看见她眼中的喜悦,在月牙般的眼中的眼中流淌,于是他也笑了。

  “哎呀,好久不见,我都感觉自己不认识你了。”他说,声音在发抖,似乎有些紧张。

  “我也是啊,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嘛。”她也说,声音也在发抖,似乎也有些紧张。

  他们一时找不到话题,只得尴尬地相视一笑。

  的确是生疏了,但这并不一定是件坏事。生疏代表他们有再开始的可能。一生很长,用于重新熟悉彼此肯定是绰绰有余的。

  想到这,他伸出手,像一位成熟男人一样落落大方:“……不如重新自我介绍吧,初次见面,我是十九岁的阿卡斯。”

  她表情明显地变化了。他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,正要收敛不住自己的不知所措时,她紧紧握住了他的手:“嗯,我们重新认识吧。初次见面,我今年凑巧也是十九岁呢。”

  话音刚落,咖啡店的布谷鸟从小屋里飞了出来,吱吱叫了几声,就又缩回去了。十点了。店外天光正好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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